文章標題:「維護嬰兒與母親的人權」哺餵母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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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內容:
文/行政院衛生署桃園醫院 產嬰房:王淑姬數十年來,嬰兒配方奶從「替代母乳的救命配方」逐漸變成商業利益下不當促銷、錯誤傾銷的「商品」,很多人被不當的教育,動不動就聽到媽媽問說:「不知道我有沒有奶?」或者旁邊的家屬說:「直接喝母奶怎麼知道孩子到底喝飽了沒?孩子到底吃了幾㏄?」甚至更是反對嬰兒直接喝母奶,理由是「喝母奶的小孩很黏人」;對於職業婦女56天產假結束前,準備返回職場工作時,也會面臨兩難的局面,「我到底要不要繼續哺餵母乳呢?」「工作時到底有沒有時間去擠乳?」「孩子該交給誰帶呢?」有些褓母就會直接拒絕照顧餵母奶的小孩,或要求下班後不要繼續親餵母乳,改以奶瓶餵食…等問題。誰來替這些無法出聲的嬰兒們說話呢?誰來照顧這群用母乳灌溉孩子長大,又要維持穩定收入與尊嚴的母親呢?所幸,世界各主要國家與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HO)注意到這個問題,也逐漸重視這個基於人權之上的兒童營養現況。例如:1981年世界衛生大會所頒布的決議案 - 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開始限制配方奶不當廣告與傾銷的問題,接著20多年來,世界衛生組織大會陸續通過11條其他嬰兒餵食的決議案,釐清且強化了守則,並且提及新世代的新的挑戰。1990 年時只有九個國家立法採用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但到了2006年,已經有超過七十個國家立法採用守則中的部分或全部條文。台灣雖然還未被接納成為聯合國會員國,努力至今也只能以觀察員之名參加WHA大會,但是我們依舊不能自外於國際。2003年,WHO公佈之「嬰幼兒餵食之全球對策」(Global Strategy for Infant and Young Child Feeding),已建議六個月以前之嬰兒應以全母乳哺餵,此後添加副食品並持續哺餵至兩歲以上。目前研究所知,持續哺餵母乳對嬰兒,甚至對母親都有好處,根據1990年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因挪千替宣言」(Innocenti Declaration)以及其他相關報告指出,母乳能對嬰兒的健康與成長提供最完善的營養,婦女藉由母乳哺育亦可減少罹患乳癌、卵巢癌之機率,以及增加懷孕的間隔,進而促進婦女健康。從個體觀點推展至國家與全球觀點,至少也有以下的好處,包括促進寶寶健康致使國家健保支出減少、不受世界局勢變動與經濟景氣影響、減少國家進口嬰兒奶粉的花費、提升國家人口品質,以及不浪費大自然的資源:如製造,運送,及銷售奶粉過程中對土地,水,能源等的浪費。英國營養學家蓋波麗兒~帕莫(Gabrielle Palmer)在她的著作「母乳哺育的政治學」(The Politics of Breastfeeding)一書中指出,「母乳是一項被普遍忽視的產品,但卻在進口和醫療費用方面能夠為一個國家節省數以百萬計的美元。…節能汽車的發明可以得到獎賞,卻為什麼不去獎勵節省能源的哺乳婦女呢?」近年來環保及能源問題成了最熱門的議題,哺餵母乳則成為積極的實踐。「國際母乳哺餵行動聯盟」(The World Alliance for Breastfeeding Action;簡稱WABA)在1991年成立,同時訂立每年8月第一個禮拜為「國際哺乳週」,2009年國際母乳週的主題是「緊急狀況下重要的回應:妳準備好了嗎?」即是讓大眾省思在全世界的緊急狀況下,母乳哺育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2010年以來,暴風雪、地震、旱災、火山爆發,各地天災一件接一件,沒有地方能「免疫」於緊急狀況,餵母乳可以保護嬰幼兒的生命、健康、生長與發育。所以,面對動盪不安的大環境,更應該「維護嬰兒與母親的人權」。2010年國際母乳週(8/1~8/7)更積極提出以下五點為月目標:提升母乳哺育10措施對純母乳哺育率貢獻的重要性。呼籲健康照護系統及其中健康工作者,以及社區資源支持婦女達成母乳哺育的願望。宣揚保護、促進及支持母乳哺育是維護婦女與小孩的權力,是一種人權。讓婦女及所有關心人權的人有能力可以爭取支持母乳哺育的健康照護系統。確保照顧母嬰之健康工作者接受適當諮詢與支持最佳嬰兒餵食方式的訓練。並訂出成功哺餵母乳的十大措施,每個照顧母親及嬰兒的機構應:訂頒醫院「哺育母乳」政策,並告知相關醫事人員及要求遵守政策之規定。訓練所有的醫事人員熟練的施行上述政策。讓所有的孕婦都知道哺餵母乳的好處,及如何哺餵母乳。幫助母親在產後半小時內開始哺餵母乳。教導母親哺餵母乳及在必須和嬰兒分開的情況下如何維持奶水的分泌。除非有醫療上需要,勿給新生兒母乳之外的食物或飲料。實施24小時親子同室。鼓勵依嬰兒之需求餵奶。哺餵母乳的嬰兒,不給予人工奶嘴或安撫奶嘴。鼓勵成立母乳哺餵支持團體,並且在母親出院時轉介給支持團體。當十大措施對哺乳有幫助的實證越來越多的同時,我們也聽到一些報告關於缺乏落實政策、醫院措施逐漸變差或相關醫事人員訓練不足,無法提供母親相關諮詢的情況。本人於民國94年起開始加入哺餵母乳的行列,於96年配合單位政策積極推動並落實「母嬰親善醫院」的執行與認證;於97年、98年連續通過「母嬰親善醫院」認證。參與這一個政策的推行,讓自己有更多的機會接觸媽媽與其他家屬,發現許多婦女哺乳有問題,主要是因為缺乏知識和環境缺少支持者。雖然科學顯示哺育母乳的許多益處,但仍有些醫生、護士或保健工作者,卻很缺乏有效的訓練與經驗;結果是,新手媽媽---特別是經濟狀況不好的媽媽得不到她們所需要的協助和建議,很容易放棄哺乳。因此,現在是醫院重新落實十大措施的時機,同時也要推廣到其他醫療機構及社區,將我們的方向重新導向愛嬰大道,共同重視宣揚,護衛嬰兒與母親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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